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要求,对本行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同意给予物产中大城投(宁波)控股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30000万元,授信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票、国内证、商票贴现、商票保贴方式使用。上述业务金额超过本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符合重大关联交易认定标准。
二、交易对手情况
客户系本行股东宁兴集团(宁波)有限公司关联方,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王良峥,注册资本50000万元且未曾变更,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中山东路2689号15-1室,经营范围包含控股公司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资产评估等。
三、定价政策
本行与关联方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贷款利率按照我行贷款定价要求执行、相关费率按照金融服务收费标准执行且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定价。
四、审议情况
上述重大关联交易经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审批并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书面意见同意上述业务。
特此公告。